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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城南片区美好家园二期建设工程石谷梁子小区D区项目安全设施、成品岗亭等相关材料制作及安装询价采购公告

浏览: 发布日期:2023/3/30 10:56:31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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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拟对 广安城南片区美好家园二期建设工程石谷梁子小区D区项目安全设施、成品岗亭等相关材料制作及安装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广安城南片区美好家园二期建设工程石谷梁子小区D区项目安全设施、成品岗亭等相关材料制作及安装 。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162973 元(□含税  ☑不含税)。

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广安市枣山物流商贸园区枣山镇K6地块,占地面积16.68亩,总建筑面积54061.75平方米,计划新建3幢高层住宅及配套两层地下车库与商业门市。其中11#楼为28层住宅,12#-13#楼均为18层住宅。本次主要采购安全设施、成品岗亭等相关材料制作及安装。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详见询价文件。

备注:(1)以上需求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单价包含但不限于二次设计、材料采购、制作安装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包装运卸、机械、临时设施、检验试验、材料二次搬运、成品保护、辅材及相关材料费、施工水电、总包配合、保险、利润和应承担的风险的费用等全部费用。上下车等相关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供应商负责。

(二)工期:1个月。

(三)付款方式:

本项目一次性供货,全部材料供应及制作安装完毕,双方完成验收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出具的付款申请、最终验收合格报告、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乙方所开发票票面税率据实结算税款)之日起次月向乙方支付合同结算款的97 %,预留合同结算款3 %作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为一年,缺陷责任期满后,如无应扣除乙方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情形,甲方将质保金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乙方。质保期的起算点为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 

(四)验收标准:乙方施工作业应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并达到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标准。

(五)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期内。

2.凡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广中光发【2022】23号、广发建工纪【2022】5号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四、报名、报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报价文件的时间: 2023 年 3 月 30 日 9:00 时至 2023 年 4 月 5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在公告时间内,供应商可通过现场或网络(微信、邮箱等,微信号:18181795567,邮箱531465717@qq.com)的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参与现场询价活动。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4.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其现场报价将被拒绝。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询价时间: 2023 年 4 月 6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六、询价地点: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  。

七、现场询价的实施及成交规则

(一)参与现场询价活动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原则上应与报名时的授权委托人员一致;若发生变动,则应提供参与现场询价活动人员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不再提供)。

(二)本次现场询价采用现场一轮报价的方式选取供应商(询价现场填写报价)。

(三)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若报价出现并列情况时,由采购人现场组织随机抽选决定中选人。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有权按成交候选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八、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1)若参与现场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现场询价采购活动失败;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ggzy.guang-an.gov.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t.com)、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18181795567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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