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更正为: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日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