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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官盛分公司凤凰山人文纪念园超市殡葬类货物采购竞价公告

浏览: 发布日期:2023/2/23 10:04:53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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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官盛分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凤凰山人文纪念园超市殡葬类货物采购”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官盛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凤凰山人文纪念园超市殡葬类货物采购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不含税97402.35元(暂定,采购清单及控制价详见附件)。

注:本项目按采购清单单项控制价同比例下浮比例进行报价。报价包括除税费外的材料费、运输费、保险费以及自身材料耗损等全部费用,不含税费〔税率由成交供应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自行承诺,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1+票面税率)〕。

1.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不含税价,在合同签订时由成交供应商对税率做出书面承诺。

2.本次采购清单为暂定量,仅为本次报价的基础,不作为实际结算依据,结算以验收合格数量与合同单价据实结算。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项目概况:采购人为保证凤凰山人文纪念园超市正常供货,丰富超市殡葬商品种类,拟采购一家年度供货商。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二)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三)服务期限:1年。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可续签。

(四)付款方式:季结。自货物检验合格入库后,乙方每季度初与甲方对账确认上季度货款,乙方开具上季度对应供货商品的相应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甲方自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款付款。

(五)验收标准:

1.严格按国家规范、供货合同文件、公告的承诺进行验收,因供货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2.验收方式:供应商完成供货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若验收不合格,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本项目采购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六)其它要求:

1.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乙方供货价格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确需调价的,由申请方提前20日填写进货调价申请单交由对方,双方完成审批确认后执行新的价格。

2.乙方需每季度提供一份对账单给甲方财务,用于核对送货数量,甲方财务核对后签字盖章回传。

三、报名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https://www.swuee.com/#/purchase/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网络竞价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各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20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须通过报名主体供应商实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核实招采系统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三)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四)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五)履约保证金:无。

(六)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供应商基本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报名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扫描件;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三)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加盖鲜章)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注:在项目公告结束前供应商可多次更新上传资料,公告结束后上传的资料将无法更新更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核供应商上传的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或者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供应商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2年2月23日09:00至 2022年2月27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100%;

(2)减价幅度:1%;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4)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各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服务费收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收款账号:8111 0010 1380 0653 458

八、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www.swue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http://ga.swuee.com)、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gafzjt.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官盛分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7345338781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111

电子邮箱:2513389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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