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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优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度消防器材采购竞价公告

浏览: 发布日期:2022/11/16 8:49:39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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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优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对“年度消防器材采购”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市优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年度消防器材采购

(三)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控制价:不含税94874元。(按整体下浮比例竞价)

注: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材料、人工、装卸费等全部费用,不含税费〔税率由成交供应单位在签订合同时自行承诺,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1+票面税率)〕。

3、采购清单(暂定)

序号

名称

规格参数

数量

单位

不含税单价(元)

1

灭火器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4公斤,MF/ABC4KG,质保期5年

1300

58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35公斤

4

481

3

水枪

水枪QZ3.5/7.5

25

24

4

水带

带接头,有衬里消防水带,8-65-20涤纶长丝

100

93

5

消防箱

可放4KG灭火器2个

225

34

注:本次采购清单为年度暂定量,仅为本次报价的基础,不作为实际结算依据,结算以采购清单单项控制价*(1-供应商报价下浮比例)作为合同单价,以验收合格数量与合同单价据实结算。

(四)服务范围:对广发壹号、中桥美好家园项目提供所需消防物资。

二、采购项目详细要求

(一)服务期限:暂定1年。

(二)结算方式:以季度为周期,经双方确认季度结算费用无误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一次性付清当季度费用。

(三)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国家相关技术要求,若质量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或者退货。

2.所供货物若需要安装调试,成交供应商应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采购人验收确认;不需要安装调试的货物,进场经采购人验收确认。

三、报名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s://www.swuee.com)报名、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二)请各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30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须通过报名主体供应商实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核实招采系统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三)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四)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五)履约保证金:以金额2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采购合同终止后,成交供应商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经采购人确认后15日内无息退还至成交供应商对公账号)。

(六)采购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及要求

1.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加盖鲜章,格式自拟。)

3.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加盖鲜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2年11月30日09:00至 2022年12月05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公告期内,接受意向供应商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100%;

(2)减价幅度:0.1%;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监事会或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服务费收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号:8111001013800653458

八、公告渠道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www.swue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https://ga.swuee.com)、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广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http://gafzjs.com/)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优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庞女士

联系电话:17765406710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826-2556111

 

附件:消防物资采购合同

 

 

 

 

 

 

 

 

 

 

 

 

 

 

 

 

 

 

 

 

 

 

 

 

 

附件

消防物资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广安市优管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守。   

第一条  货物清单

1.详细货物清单

品名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不含税单(元)

不含税总(元)

交货期限(天)




































不含税总价:           元(大写:                

含税总价             元(大写:                

2.甲方每次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单价、金额,应在甲方每次实际下达的采购明细单上予以明确,订单须经甲方经办人签字确认。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转账支付,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延迟付款期间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甲方按季度付款给乙方,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产品送完的   个工作日内,乙方需提供给甲方本季度所需产品对账清单及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乙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第三条  交货时间及地点

1.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的地点送货。

2.甲方须在每次下达的订单上明确该订购的物品所对应的具体收货地点。

3.乙方负责在甲方每次下达订单之后   个工作日内将所购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对非常规商品或在其他特殊情况下,乙方的送货时限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第四条  货物验收

1.甲方对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送达的货物,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送货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送货单。

2.乙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售产品存在瑕疵,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换货或退货。

第五条  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并对货物的质量、供货周期按合同及相关约定提出意见和整改要求。

2.若因乙方供货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及费用。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供货并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乙方应全额支付甲方为退回该批货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3.除产品本身的质量以外,乙方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履行应当承担的售后服务等义务。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1.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若有合同附件,则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份,乙方    份,每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签字或签章)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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