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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产品、服务销售渠道单位采购(第二次)竞价公告

浏览: 发布日期:2024/5/7 8:08:00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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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产品服务销售渠道单位采购(第二次)竞价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产品服务销售渠道单位采购(第二次)”项目进行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产品服务销售渠道单位采购(第二次)

(三)最高限价:渠道酬金加营销费预计不含税5万元/年以内。渠道酬金由渠道公司支付给业务人员,渠道公司按业务人员的渠道酬金计算营销费,营销费控制价为渠道酬金(不含税)的10%,竞价时供应商在10%的基础上进行下浮报价,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最终以渠道酬金加营销费作为结算价。本项目由渠道公司按不含税渠道酬劳向实际业务介绍人进行支付

注:本项目按整体同比例下浮比例进行报价,各项营销费竞价起始价统一单笔业务渠道酬劳(不含税)10%,如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各项营销费单价统一下浮1%,则在竞价时报价9%。最终报价不含税费,包含劳务费、保险费及完成本招标文件约定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1+票面税率)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概况:根据工作需要,采购人拟采购1家产品、服务销售渠道单位。结算时由渠道公司固定支付至实际业务介绍人,渠道单位仅按单笔业务收取营销费,营销费控制单价为各单笔业务渠道酬劳(不含税)10%,报价在10%的基础上进行下浮,最终按成交价进行结算。最终结算总价=渠道酬金+营销费。

二、采购要求

各产品渠道酬劳见下表

序号

销售产品(服务)

产品简介

市场价(元)

渠道酬金

(不含税,元

渠道销售认定标准

酬周期

备注

1

公墓

各种不同价格、区位的墓型可选择

3000—80000不等

销售价的2%

需在渠道群内报备

季度


2

殡仪服务

各种不同价格的厅堂可选择

按公示价格执行

小厅400,中厅600,大厅800

需在渠道群内报备

季度


3

资产租赁

市区内资产公司经营资产

评估挂网价

空置1年(含)以内,首年房租2%

需在渠道群内报备

季度

单次渠道费最低2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

空置1年以上2年(含)以内,首年房租5%

需在渠道群内报备

季度

空置2年以上,首年房租10%。

需在渠道群内报备

季度

4

驾校

驾校招生

按公示价格执行

200/单

需在渠道群内报备

季度


5

思源书房

书房场地整租(按场或天)以及单位活动承接

1200及以上

笔业务销售价3%

需在渠道群内报备

季度

推荐并成交

服务期限:1年,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签,最多续签2年

)付款方式:

1.按季度付款,次季度首月结算上一季度总价款的100%。

2.在采购人支付款项前,供应商需按要求足额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所开发票票面税率据实结算税款。

三、参与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参与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swueecg.com/#/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网络竞价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上传资料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2000 ,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

①以现金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以保函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注: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招标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供应商基本要求及需提交的资料

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提供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扫描件

(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加盖鲜章)。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注:在项目公告结束前供应商可多次更新上传资料,公告结束后上传的资料将无法更新更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核供应商上传的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或者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供应商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4年 5  709:00至2024年 5  9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在公告期结束后,对意向供应商上传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本项目按整体同比例下浮比例进行报价,各项营销费竞价起始价统一各单笔业务渠道酬劳(不含税)10%,如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各项营销费单价统一下浮1%,则在竞价时报价9%。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10%;

2)减价幅度:0.1%;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5)竞价时间:代理机构在公告截止后另行通知。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各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参与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收款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银行账号:119905520004

八、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www.swue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http://ga.swuee.com)、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官网(http://gafzjt.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13997333023

采购人异议受理人:周先生

异议受理人电话:17345338781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33

邮箱:609851840@qq.com

平台咨询电话:028-86123300

 

 

附件: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行业规范,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甲方工作需要,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外包劳动力服务给乙方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甲方作为发包方,选择乙方为其提供产品服务销售渠道服务,乙方同时作为甲方项目的承包方。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销售产品(服务)

产品简介

市场价(元)

渠道酬

(不含税,元

渠道销售认定标准

酬周期

备注

1

公墓

各种不同价格、区位的墓型可选择

3000—80000不等

销售价的2%

需在渠道群内报备

季度


2

殡仪服务

各种不同价格的厅堂可选择

按公示价格执行

小厅400,中厅600,大厅800

需在渠道群内报备

季度


3

资产租赁

市区内资产公司经营资产

评估挂网价

空置1年(含)以内,首年房租2%

需在渠道群内报备

季度

单次渠道费最低200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

空置1年以上2年(含)以内,首年房租5%

需在渠道群内报备

季度

空置2年以上,首年房租10%。

需在渠道群内报备

季度

4

驾校

驾校招生

按公示价格执行

200/单

需在渠道群内报备

季度


5

思源书房

书房场地整租(按场或天)以及单位活动承接

1200及以上

笔业务销售价3%

需在渠道群内报备

季度

推荐并成交

1.2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渠道人员进行管理。

1.3本次服务所涉渠道人员乙方需盖章后报甲方备案,初步确定为   人,如后期人员数量,需要调整的,应报甲方备案非备案人员甲方将不支付任何费用。

第二条  服务费用

2.1甲方据实向乙方支付单笔业务渠道酬金+单笔业务渠道酬金   %营销,均为不含税,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营销费及利润、责任险等。

2.2甲方按  支付服务费,从合同签订当月起计算。甲方在支付营销费用前,乙方必须将服务明细及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至甲方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甲方应于上述资料审核通过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转账支付上月服务费。

第三条 履约保证金

3.1履约保证金: 2000 ,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

①以现金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以保函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注: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招标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1甲方负责制定渠道管理办法

4.1.2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4.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2.1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渠道人员进行管理

4.2.1渠道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技能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申请结束后,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4.2.3乙方承诺渠道人员发生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内部纠纷不得影响甲方正常运作。

4.2.4乙方在本合同的履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条  合同的期限、变更、解除和续订

5.1本合同期限:自            日至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无异议可续签,最多续签2年

5.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或因国家、省、市有调节性规定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均可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5.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5.4甲乙双方除因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第六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时,该方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他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有关详情及本协议有关义务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其在本合同项下所作的声明、保证和承诺,该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或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仲裁或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具体以仲裁或诉讼结果为准)和责任。  

7.2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仲裁或诉讼费、律师费等,具体以仲裁或诉讼结果为准)。

7.3乙方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经甲方催告,拒不改正的,应每次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7.4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本合同约定条款,造成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 %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仲裁或诉讼费、律师费等,具体以仲裁或诉讼结果为准)。

7.5甲方无故不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约定期限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及未尽事宜

8.1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8.2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8.3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它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

8.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等),双方应本着友好、平等的协商原则,积极予以解决。

8.5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每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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