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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宏旨预拌砂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湿拌砂浆运输服务采购(第六次)询价采购公告

浏览: 发布日期:2024/5/15 15:22:19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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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宏旨预拌砂浆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拟对 广安宏旨预拌砂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湿拌砂浆运输服务采购(第六次)项目进行公告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本次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广安宏旨预拌砂浆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湿拌砂浆运输服务采购(第六次)。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三轴砂浆罐车不含税单价18000元/辆/月;轻量化四轴砂浆罐车不含税单价19000元/辆/月;四轴砂浆罐车不含税单价20000元/辆/月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365个日历天。

(五)采购内容:采购人预计2024年度湿拌砂浆运输量约6万m³,预估总金额135.3万元。以上采购金额、运输量为预估值,最终根据采购人实际生产需求进行湿拌砂浆运输服务,砂浆罐车整车驻站,服从采购人统一调度,服务地址为采购人指定地址,实际服务车辆数量及采购金额根据采购人实际生产需求确定并以双方实际对账结算为准,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实际运输服务费未达到或多于预估总金额均不视为采购人违约。

二、采购要求

(一)运输车辆设备要求:意向供应商需承诺自有或租赁轻量化四轴砂浆罐车不少于4辆,自有或租赁三轴砂浆罐车或四轴砂浆罐车不少于1辆且提供的四轴砂浆罐车总质量31000Kg,整备质量约18500Kg(±1500Kg内),核定载质量约12370Kg(±1500Kg内),提供的三轴砂浆罐车总质量25000Kg,整备质量约15000Kg(±1500Kg内),核定载质量约9800Kg(±1500Kg内),提供的轻量化四轴砂浆罐车总质量31000Kg,整备质量约14000Kg(±1500Kg内),核定载质量约16870Kg(±1500Kg内)。

(二)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年止。

(三)付款方式:第一个月运输服务费在第四个月支付,第二个月运输服务费在第五个月支付,以此类推。供应商需开具运输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由宏旨公司支付,具体税率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实时调整。

(四)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对其提供的运输车辆需在采购人厂区现场进行核定验收,若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运输车辆不符合采购人的运输车辆设备要求,则成交供应商需在验收后(验收当天不计算)7天内更换成符合运输车辆设备要求的运输车辆,同时成交供应商在更换运输车辆期间应安排运输车辆保障采购人湿拌砂浆运输服务,若7天后成交供应商未更换成合格的运输车辆,成交供应商按照每辆5000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五)砂浆罐车运输车辆油耗标准执行要求见下表,即砂浆罐车运输车辆油耗标准执行表。

砂浆罐车运输车辆油耗标准执行表

服务车辆规格

连续3个月平均装载量及平均油耗(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

三轴、轻量化四轴混凝土或砂浆罐车

6方以下

6方以上7方以下

7方以上8方以下

8方以上


44升/100公里

45/100公里

46/100公里

47/100公里

四轴混凝土或砂浆罐车

10方以下

10方以上11方以下

11方以上12方以下

12方以上


62升/100公里

63升/100公里

64升/100公里

65升/100公里


(1)砂浆罐车运输车辆原则以单车进行油耗核算。但如果中途更换同类型(规格)砂浆罐车运输车辆的,可接续核算油耗;或如果当月出勤≤15天的临时增加砂浆罐车运输车辆的,其油耗合并到同类型(规格)的另一台当月出勤≥16天的砂浆罐车运输车辆核算油耗;或如果当月出勤≥16天的临时增加砂浆罐车运输车辆的,其油耗参照砂浆罐车运输车辆油耗标准执行表单独核算。

(2)采购人每月对砂浆罐车运输车辆油耗情况进行核算,并将该月各砂浆罐车运输车辆油耗情况通报运输服务商。车辆油耗以连续3个月数据拉通结算(已拉通结算的不再重复结算)。

(3)油耗标准内的砂浆罐车运输车辆油料由采购人负责提供,油耗标准外的砂浆罐车运输车辆油料由运输服务商承担,采购人在油耗结算当月乙方的运输费中如数扣减(另有约定除外)。 对于运输服务商砂浆罐车运输车辆在油耗标准内节省的油料燃油费,其中60%由甲方奖励给运输服务商,纳入油耗结算当月的运输服务费一并结算支付。

(4)油料单价(扣除或奖励部分)根据结算的连续3个月油料加油平均价(总油费除以总升数)来计算结算燃油费。

(六)询价保证金的缴纳:

询价保证金金额:10000 元,大写:壹万元。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询价保证金至以下指定账户,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宏旨预拌砂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3940120000022753

(六)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选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

(七)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八)履约保证金

1.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

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或保险合同。

①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的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以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原件(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见索即付,保函的格式和内容必须通过采购人的认可,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采购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详见合同主要条款。 

(九)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2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不存在以下限制投标情形:     

(1)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根据国家或四川省有关部门制定的联合惩戒措施规范性文件(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或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

(3)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

(4)供应商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责令停业或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注:属于以上限制投标情形之一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无效响应,作废标处理。

(二)特殊要求:无 。

 四、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24年5月16日9时至2024年5月20日17时(北京时间)。

(二)询价文件获取方式:意向供应商在成功缴纳询价保证金后视为报名成功,意向供应商联系采购人并提供电子邮箱,采购人将询价文件WORD版本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意向供应商的指定邮箱。采购联系人详见第十一条联系方式。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文件接收时间2024年5月21日9:30-10:00  (北京时间)。询价时间2024年5月21日10:30(北京时间)

 六、提交报价文件方式和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方式:现场递交            

2.提交报价文件的地点: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  。询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4)报价表;

(5)承诺函。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备案公章,(1)(2)(3)(5)项为资格审查项。

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一)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拆封、唱价。

(二)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报价文件做无效处理。

(三)询价小组汇总资格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并排名,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现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对中标候选顺序进行排序。

(四)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

(五)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 2 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 2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2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询价文件或合同另行约定的除外)。

(三)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四)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五)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https://gasggzt.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t.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宏旨预拌砂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7828640021

异议受理人:雷先生

异议受理人电话:18784158961

                                  

2024 年 5 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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