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川渝(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备案表、川投资备【2401-511600-04-01-753139】FGQB-00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1-511600-04-01-753139】FGQB-000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
2.2项目内容、规模:川渝(广安)教育协同发展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基地容纳学生人数8000人,占地590亩,校舍建设总面积30万平方米。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规定,规划建设教室、实验实习用房、图书馆、师生活动用房、会堂、校行政办公用房、院系及教师办公用房、学生宿舍(公寓)、食堂、单身教师宿舍(公寓)、后勤及附属用房及民防工程等其他用房。
2.3 勘察设计周期:勘察设计总工期75个日历天,其中方案完善15个日历天、初步设计30个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个日历天(勘察工期须满足设计进展需求,并不得突破总工期)。勘察设计人须在规定时间之前向发包人提交勘察设计资料及文件。
2.4 招标范围:本次包括但不局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勘察(包含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及测量工作、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该项目所有专业深化设计,发包人不再另行委托深化设计内容)、报审报建配合服务、必要的修测和定测、现场设计服务与技术指导、施工及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设计相关服务,负责完成设计阶段方案评审、初步审查、施工图审查、财政评审等可能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和沟通说明,并根据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指导、配合、监督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和竣工验收工作。
2.5本次勘察、设计招标的共分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①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0㎡的建筑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提供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2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00㎡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合同中实施内容需含方案设计);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 证书, /(业绩要求),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单位牵头,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文件编制、签署、授权、承诺、盖章、递交等。投标文件中除联合体协议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需联合体各方各自签署、盖章外,其他需签署、盖章的地方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完成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2 月 8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广安 市(州))(网址: http://ggzy.guang-an.gov.cn/ )—“电子交易平台登录”—“ 投标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3 月 25 日 09 时 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数字模拟专篇除外)。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的流程和注意事项,敬请关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开标情况说明的通知。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四川建设网、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1楼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0826-255186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 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54号-66号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809028901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 2 月 6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