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拟对 广安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成品化粪池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广安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成品化粪池。
(二)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27000元( ☑不含税)。
(四)工期/供货期限:7个日历天。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枣山街道合力社区GC2020-25号地块,东临枣彭路、南接仰圣大道。项目一期建设面积86亩,新建业务用房5万平方米(其中:地下室约1万平方米),主要包括门急诊楼、住院大楼(2栋)、医技实验楼、后勤保障楼、行政科研楼等,设置床位500张。施工内容主要包括总坪工程;临时水、电、网络安装;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高低压配申系统;强弱电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防水工程;供气工程等。本次采购广安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成品化粪池供货及安装单位。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合计(元) |
1 | 成品玻璃钢化粪池 | 10m³玻璃钢罐,1.9m*3.5m*1.5m厚度6mm | 个 | 1 | 5800 | 5800 |
2 | 成品玻璃钢化粪池 | 20m³玻璃钢罐,2.4m*4.4m*1.9m厚度6mm | 个 | 2 | 10600 | 21200 |
合计 | 27000 |
注:1.最终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费、装卸费、安装费、保险费等完成货物供应的所有费用。不含税费(税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诺),含税单价:不含税单价*(1+票面税率))。
2.以上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实际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二)付款方式:
1.结算款:所有材料到场安装并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以现金、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提交结算价款金额3%的质量保证担保之后,采购人于次月一次性支付全部结算价款。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后现金缴纳的质保金据实无息退还、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失效,质保期的起算点为本合同内容验收合格之日。
2.在采购人支付货款前,成交供应商需按要求足额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所开发票票面价税合计进行支付。
3.所有材料收货及验收至少需要采购人2人及以上签字后方能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三)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严格按国家规范、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2.严格按国家规范、合同文件、公告的承诺进行验收,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
3.验收方式:供应商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提供全新未使用塔吊、标准节且按时进场并安装验收合格。若质量不合格,采购人可终止供应商的供货权利,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四)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签前成交供应商需缴纳合同不含税总价款 5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照“取整就低”原则取整至百位,如19999.99元取整为19900元),设备租赁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无任何违约情形,于次月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报价表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报价表的时间: 2024 年 1 月 11 日9:00 时至2024年 1 月 15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邮报名资料的方式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4.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表将被拒绝。
五、报价表接收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 10:00 - 10:30 (北京时间);递交报价表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2024年 1 月 16 日上午 10:30 (北京时间)。
六、提交报价表方式和地点:
1.提交报价表方式: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 。
2.提交报价表的地点: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 。报价表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表不予接收。
3.提交报价表所需资料:(1)经密封的报价表;(2)手持件,手持件组成: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授权书(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④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一)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表进行拆封、唱价。
(二)本项目采用低价中选的原则,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报价表中如出现单价汇总金额与总报价不一致情况时,以单价为准由采购人对折算金额进行报价修正,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四)若报价出现并列情况时,由采购人现场组织随机抽选决定中选人。
(五)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一)若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公告询价采购活动失败;
(二)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ggzy.guang-an.gov.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t.com)、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谈女士
联系电话:0826-2551868
邮箱:23007981@qq.com
2024 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