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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片区、中桥片区道路及雨污管网综合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浏览: 发布日期:2023/12/1 15:08:07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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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已由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安发改[2020]123 号及广安发改函【2022】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广安发改[2020]123 号及广安发改函【2022】3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安市平安、中桥片区。

2.2项目内容及规模:对凌云路、紫金街、兴安街、交通巷等城市主、次干道及支路进行整合整治,道路总长度约26161米,建设总面积约621708平方米,其中行车道面积约448807平方米,人行道面积约172901平方米;新建排水管道约23487米,管径dn400∽dn1500,其中雨水管道约21647米,管径dn400∽dn1500,污水管道约1840米,管径dn400∽dn1000;新建海绵城市设施绿化约2696平方米;新建电力管道约17760米,新建通信管道约17800米,路灯907盏。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估算,具体以建设地点范围内实际发生和甲方指定为准。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的共分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18-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2(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低于1.3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3亿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2 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投标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25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四川省·四川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 四川建设网 、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

邮    编: 638500

联系人: 谭先生

电    话: 0826-2551868/1809050818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2801-2808

邮    编: 610066

联系人: 唐先生

电    话: 028-86618391/13666239930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日期:2023-12- 1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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