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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挂式空调(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浏览: 发布日期:2023/11/29 14:33:21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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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拟对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挂式空调(第二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挂式空调(第二次)。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57477.00 元( ☑不含税)。

(四)工期/供货期限:10个日历天。

(五)项目概况:本次采购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挂式空调(第二次)。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参数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不含税总价(元)

备注

1

挂式空调

美的系列KFR-35GW/M1-3

1.5P 变频冷暖三级能耗

23

2499

57477



注:以上报价已包含材料费、安装费、运费、装卸费、辅材费、保险费、人工费以及自身的材料耗损等费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为原装正品。不含税费,税费根据报价人提供发票的票面税率据实结算。

(二)服务期限:10个日历天。

(三)付款方式:

1.结算款:本项目一次性供货,所有货物供货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验收合格是指本合同涉及货物)后,供货方以现金、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提交结算总金额3%的质量保证担保后付至结算价款的100%,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后现金缴纳的据实退还(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作废),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起算点为本合同内容验收合格之日。 

  2.所有材料收货及验收至少需要采购人2人及以上签字方能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四)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签前成交供应商需缴纳合同不含税总价款 5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照“取整就低”原则取整至百位,如19999.99元取整为19900元),材料供应、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无任何违约情形,于次月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期内。

2.凡被采购人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内(广中光发【2022】23号、广发建工纪【2022】5号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四、报名、报价表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报价表的时间: 2023 年11月29日9:00 时至2023年12月3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邮报名资料的方式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4.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表将被拒绝。

五、报价表接收时间:2023 年12月4日 9:00  -  9:30  (北京时间);递交报价表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2023年12月4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

六、提交报价表方式和地点:

1.提交报价表方式: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  。             

2.提交报价表的地点: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 。报价表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表不予接收。 

3.提交报价表所需资料:(1)经密封的报价表;(2)手持件,手持件组成: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授权书(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④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3)询价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或凭证。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一)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表进行拆封、唱价。

(二)本项目采用低价中选的原则,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有权按成交候选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报价表中供应商填报的下浮比例与下浮后不含税总价不一致时,以下浮比例为准进行修正,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四)若报价出现并列情况时,由采购人现场组织随机抽选决定中选人。

(五)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八、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一)若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公告询价采购活动失败;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ggzy.guang-an.gov.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t.com)、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17790398675

邮箱:626071460@qq.com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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