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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1#楼8层露台排危工程询价采购公告(第二次)

浏览: 发布日期:2022/10/31 11:17:16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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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  公司(采购人),拟对 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1#楼8层露台排危工程(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FZJG2022001-2 。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1#楼8层露台排危工程(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43056.26 元(□含税  ☑不含税)。

(五)工期/供货期限: 30 个日历天。

(六)采购内容:拆除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1#楼8层露台外原有装饰GCR线条、龙骨、石膏板,铲除外墙漆及涂料面;墙面涂膜防水、外墙满挂钢丝网、满挂外墙耐水腻子内加耐碱玻纤网格布、外墙面20mm厚1:3水泥砂浆抹灰(内掺3%-5%防水剂和5%聚合物纤维)、喷甲基硅醇钠憎水剂、墙面外墙漆修复、喷涂仿花岗石涂料等。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供应商报名成功后,联系采购人提供。

(二)服务期限:从签定合同之日起算30 个日历天内完成。

(三)付款方式:

1.结算款:甲方按内控流程完成结算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7%,其余3%作为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支付完毕,缺陷责任期为1年,缺陷责任期的起算点为本合同内容验收合格之日。

2.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及相关附件资料,甲方在审核完成后于次月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足额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按乙方所开发票票面税率据实结算税款。

(四)验收标准:乙方施工作业应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或合格以上标准、并达到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的标准。

(五)询价保证金的缴纳

询价保证金金额:  /  元,大写:  / 圆。意向供应商应在公告期内办理报名手续,并在公告到期日17:00前交纳询价保证金至以下指定账户,询价保证金交纳方式应为转帐支票、电汇、网银等,不得采用现金的方式存入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广安市分行

账号:22670101040011822

(六)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供应商缴纳的询价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

(七)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八)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  /  元,大写:   /  圆。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待成交供应商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九)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四川省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

 四、报名、报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报价文件的时间: 2022 年 11 月 1 日 9:00 时至 2022年 11 月 3 日 18:00 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邮报名资料的方式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3.其他:

3.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3.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3、四川省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复印件。

3.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五、报价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1月4日 9:00 - 9:30 (北京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2022年11月4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

 六、提交报价文件方式和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方式: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方式  。             

2.提交报价文件的地点: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 。报价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

3.报价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复印件;

(3)其他:

3.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3.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3、四川省外的企业应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复印件。

3.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鲜章。  

(4)报价表及承诺书(实质性响应要求,未提供承诺书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1)(2)(3)项为资格审查项。

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一)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拆封、唱价。

(二)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报价文件做无效处理。

(三)询价小组汇总资格性审查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并排名,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次之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最多可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四)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有权按成交候选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若报价出现并列情况时,由采购人现场组织随机抽选决定中选人。

(六)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自发布公告至实施结束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ggzy.guang-an.gov.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s.com)、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谈女士                         

联系电话:13699655738 (微信同号)

邮箱:23007981@qq.com     

                                               

 

                                      2022 年 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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