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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金融广场(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浏览: 发布日期:2023/10/27 8:51:39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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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广发·金融广场(项目名称)已由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11-511602-04-01-436859】FGQB-029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金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金晟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11-511602-04-01-436859】FGQB-029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中桥组团A-07-02-a号地块;

2.2项目内容、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5005平方米(22.51亩),总建筑面积约660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约为45015平方米,容积率≤3.0,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B1)。新建不低于120米超高层建筑,业态为酒店、商业、办公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所述建设内容的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地质测绘、工程测绘、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勘察文件,分阶段提供岩土工程初步勘察成果文件和详细勘察成果文件等勘察服务,并配合施工单位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勘察问题等相关工作及后续服务;方案设计(含概念性方案和方案设计)(含估算)、审查、人防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其他施工图设计配合以及设计技术服务等工作。

2.5本次勘察和方案设计招标的共分1个标段。 

2.6本项目对投标中的优质方案设计给予经济补偿,获得综合评比二至四名(中标单位除外)且方案设计评分不少于40分的进行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勘察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提供【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勘察报告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个设计合同总建筑高度不低于120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单个设计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公共建筑类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提供【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和设计方案审查批准通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10月27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和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官网(www.gafzjt.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安金晟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大寨路1号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1809050800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广安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金安大道二段 54-66 号

邮 编:638000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28262390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3年10月27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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