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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四月天项目地基基础及主体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浏览: 发布日期:2023/10/26 9:06:01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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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广发·四月天项目地基基础及主体工程劳务分包”进行企业内部公开招标(以下简称“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ACG2023216(本项目编号以此为准)。

二、项目名称:广发·四月天项目地基基础及主体工程劳务分包。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最高限价:含税总价45079319.79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1422023.79元,规费1244173.47元,暂列金1802062.63元)。

五、工期:300个日历天。

六、工程简介:广发·四月天项目位于广安市东南片区中桥组团A-07-02-b地块,项目定位为高端改善型住房,总用地面积为818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2986.39m2(地上计容面积204729.86m2,地上不计容面积9468.5m2,地下建筑面积68788.03m2),建筑基底占地面积18251.93m2,建筑密度22.29%,容积率2.5,绿化率33.47%。机动车停车位2048个(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1638个。本次招标本工程的地基基础及主体工程劳务分包单位。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七、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殊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1个已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劳务分包业绩;【①提供合同复印件、结算金额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及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②合同中未体现金额,须提供证结算等证明资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③近3年日期的认定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评判标准。】

4.人员要求:拟派本劳务分包的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高级工及以上资格(职称证书须提供行政部门公示网络截图,无网络截图的须提供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证明资料),安全员1名、安全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1名、施工员应具有施工员证。【提供以上拟派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及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人本单位最近6个月的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资料,最近6个月指从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连续、不间断往前推6个月,新成立不足6个月的投标单位以实际应交月数计算,新聘人员至少提供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限四川省省外入川企业提供】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八、报名、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09:00至2023年 11 月 5 日17:0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网站(http://swueecg.com/),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200元/份,须通过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转账时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招标文件获取费用以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未按以上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的,视其未成功报名。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统一缴纳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专用账户,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招采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供应商在缴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出具。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 11 月 6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 11 月 6 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四川省广安市西溪片区金安大道二段54号-66号)。

注: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内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招采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http://ga.swueecg.com/#/inde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https://gasggzy.cn/)、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官网(www.gafzjt.com)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47520795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826-2556003

电子邮箱:1660256495@qq.com

招采平台系统注册咨询:028-86123300



关于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招投标工作

重要告知书


各潜在投标人:

为切实规范各潜在投标人招投标行为,确保本项目建设优质廉洁工程,告知书与招标文件同时发布。具体约定有以下主要内容:

1、本项目严禁出借、租借、伪造、变造公司证件、业绩、人员证书,严禁围标、串标、挂靠、内部承包等违法投标行为。

2、本项目严禁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中标单位确定的相关人员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职到位,非不可抗力不得更换。

3、本项目中标公示前,我公司将对各投标人的人员证件、业绩等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对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按招标文件规定顶格处罚。

4、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公司将对本项目各项工作完成时限、招标文件要求的驻场人员进行严格考核,对不履行合同约定情形的,按合同违约条款顶格处罚。

项目实行全过程监督,所有涉嫌违规违法行为将第一时间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如有以上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并按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办法列入“黑名单”。



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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