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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邓小平图书馆思源书房项目监理服务采购竞价公告

浏览: 发布日期:2023/8/18 9:38:09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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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邓小平图书馆思源书房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人: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邓小平图书馆思源书房项目监理服务采购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含税4.26万元。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下浮60%。本项目建设总投资预计380万元,工程监理费用为10.66万元(16.5*380/500)*0.85(监理工程复杂度系数),下浮60%即4.26万元作为控制价。

注:成交价含人工费、资料审核费、交通、税费(以税务核定的增值税发票为准)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二、采购要求

(一)项目地点:邓小平图书馆负一楼。

(二)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施工工期9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为本项目施工工期+本项目保修期。

(三)服务内容:

1. 施工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1检查承包人开工准备工作,并在检查与审查合格后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

1.2组织施工现场测量控制点的交桩工作,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技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作业规程、工艺试验成果、临建工程设计以及使用的原材料等。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1.3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核查施工承包人进场施工设备的数量、种类、规格型号、设备状况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核查承包人的施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劳动力进场情况、物资材料、设备进场情况;对施工承包人的组织状况、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的资质和管理能力等做出评价。对上述各项中不符合工程建设合同要求、不能满足施工要求者,应及时要求施工承包人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并报告委托人。

1.4 工程进度控制:

1.4.1工程进度控制主要应从进度计划的编制及各控制性目标的确定、进度计划实施的检查监督与协调、进度的统计分析与进度计划的调整等几方面采取的措施进行控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4.2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控制性进度计划。

1.4.3逐日监督、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发出进度措施的指令,督促施工承包人采取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

1.4.4当工程实施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机构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并指导施工承包人相应调整实施性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应书面报委托人批准。

1.4.5当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建设合同工期变动时,监理机构应分清工程建设合同双方责任,及时公正的核定工程建设合同工期,公正合理地处理好施工承包人的工期索赔要求,报委托人批准。

1.4.6检查督促施工承包人按施工规程规范施工、文明安全施工,防止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环保问题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1.5施工质量控制:

施工质量控制应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分项工程和工序过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通过巡视、检查、旁站、试验和验收等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对工程质量实行全面全过程监督和控制,并进行施工质量的评价,建安工程质量需达到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还必须严格满足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工程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6施工安全监督:

监理机构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通过对施工生产中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分析和预控制,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6.1监理机构必须配备有专职安全监督资质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安全监督工作。

1.6.2检查督促施工承包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施工承包人认真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和工程建设合同对安全生产的规定。

1.6.3对施工生产及安全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定期与不定期),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施工及时指令整改。

1.6.4协助委托人组织检查防洪度汛工作,检查施工承包人的工程防汛措施并监督实施。

1.6.5检查督促施工承包人按照工程建设合同规定和国家标准规定做好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工作,并将情况定期向委托人专题报告。

1.6.6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和工程保护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对工程、周围建(构)筑物的安全监测与保护。

1.6.7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评比表彰活动。做好监理合同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协助委托人做好各工程建设合同间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1.6.8提供事故分析所需的一切资料,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安全事故报告及安全报表,监督施工承包人对安全事故的处理。

1.6.9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必须及时向委托人报告。

1.7组织协调:

监理机构应通过沟通、调和与监理工程项目建设直接有关的各方关系,使工程项目建设各方及其建设活动协调一致,以实现工程建设合同预定的目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7.1以实现总进度计划和工程建设合同工期为目标,做好各工程建设合同项目间的进度协调。

1.7.2以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总布置为依据,控制协调好各工程施工合同项目的施工布置,控制协调好各施工承包人对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使用。

1.7.3以工程建设合同为依据,在突出保证关键项目施工的同时,协调好施工用水、用电的供应与分配,组织协调好施工材料及永久设备的供应,协调好共用大型施工设备的调配安排与使用。

1.7.4组织与主持定期与不定期的工地协调会议,编写各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意见及各种协调会议的纪要。

1.8文明施工措施与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检查和督促承包人严格按施工承包合同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做好施工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检查和督促承包人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按合同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由于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1.9工程验收:

按国家规定督促审查施工单位各阶段提交的竣工资料及全套竣工图纸和资料,签署建设监理意见;按有关要求组织工程各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调试及竣工验收,提交相应的工程建设监理报告。

1.10信息管理:

做好现场监理记录、信息反馈与信息编码。对工程资料及档案按期进行整编和管理,并在工程竣工验收或监理服务结束后移交委托人(一式六份,含电子版本二份)。

1.11监理机构应配合委托人参加国家有关部门对工程质量安全鉴定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1.12执行委托人有关工程管理的制度,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2. 保修期阶段

2.1协助组织和参与检查项目正式运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2对保修期间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参与调查研究,弄清情况,鉴定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并监督保修工作。

3. 监理机构应向委托人提供的信息文件

3.1定期信息文件

根据监理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随工程施工进展向委托人报送监理报告,其主要内容为:

3.1.1施工质量情况;

3.1.2工程进展情况;

3.1.3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动态;

3.1.4合同变更和工程变更情况;

3.1.5工程支付情况;

3.1.6监理工作情况;

3.1.7工程建设大事记;

3.1.8安全文明生产情况;

3.1.9其他。

3.2根据监理工程进展情况的不定期报告

3.2.1关于工程设计和施工、变更、施工进展的建议;

3.2.2资金、资源投入及合理配置的建议;

3.2.3工程进展预测分析报告;

3.2.3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和委托人合理要求提交的其他报告;

3.2.5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监理工作报告。

3.3监理过程文件

3.3.1监理日志

3.3.2施工措施计划批复文件及施工进度调整批复文件;

3.3.3监理协调会议纪要文件;

3.3.4其他监理业务往来文件;

3.3.5质量事故处理文件。

3.4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委托人提交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

3.5文件报送时间、份数:

监理机构向委托人提交的监理文件一式六份(并附电子文档1份),于竣工验收后报送。

(四)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80%,工程结算审核完成后付款至合同总金额的100%。付款时,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报名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报名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swueecg.com/),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网络竞价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报名、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成功报名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各参与报名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10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

①以现金形式。须通过报名主体供应商实名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核实招采系统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②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系统申办保函。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三)保证金的退还

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且递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原渠道无息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未成交供应商的交易保证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函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作废。

(四)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报名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五)履约保证金:合同不含税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照“取整就低”原则取整至百位(如4999元取整为4900元),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

①以现金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中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②以保函形式全额履约担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或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注: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招标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六)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参加本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报名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三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等(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四)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

(五)四川省省外企业应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六)提供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函扫描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七)项目人员配置:

1.项目总监(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证书。

2.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

3.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类别:建筑施工安全)证书。

注:①以上人员应是供应商本单位人员,均须提供相应的证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同时提供以上人员最近3个月(从本竞价公告发布之日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新入职人员以实际缴纳月数为准,并提供新入职人员的入职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②提供“参与本项目的项目总监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监,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监”的承诺书加盖鲜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八)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注: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采购项目挂牌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将被拒绝。

2.在项目公告结束前供应商可多次更新上传资料,公告结束后上传的资料将无法更新更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核供应商上传的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或者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供应商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3年8月18日09:00至2023年8月22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采购人在公告期结束后,对受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报名材料和资格审查。

(三)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42600元;

(2)减价幅度:500元;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5)竞价时间: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四)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000元。服务费收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收款账号:8111 0010 1380 0653 458

八、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http://www.swuee.com)、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http://ga.swuee.com)、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gafzjt.com/)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广安发展建设集团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7345338781

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26-2556066

电子邮箱:5265679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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