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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周边道路及管网改造工程路灯整改(第二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浏览: 发布日期:2023/8/15 16:27:02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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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拟对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周边道路及管网改造工程路灯整改(第二次)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周边道路及管网改造工程路灯整改(第二次)。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32335.98元。

(四)工期期限: 15 个日历天。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类型

数量

单位

单价

合价(元)

备注

1

电力电缆 YJV-0.6/1KV-5×16mm²

420

61.36

25771.2

暂估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将现有铝芯电缆更换为铜芯电缆,并将含铝芯电缆运送至甲方指定位置,该费用包含人工及机械等所有费用

2

电力电缆头 5×16mm²

2

109.56

219.12

含辅材及人工等所有费用

3

12颗路灯重新接线

1

700

700

含辅材及人工等所有费用

4

照明集控器

1

4145.66

4145.66

4路输出,4路输入,12路电流检测,后电源,箱门报警系统等,含安装至路灯控制箱,并接入至路灯管理所,并确保移交。(具体型号及功能以路灯管理所建议为准

5

列金

1

1500

1500

为暂估价,若管道不通,采用零星用工的方式对进行管道改道或新建,费用据实结算

合计

32335.98



注:以上价格已包含材料费、运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民工工资等完成路灯整改的所有费用。不含税费,税费根据报价人提供发票的票面税率据实结算。

(二)服务期限:从签定合同之日起算15个日历天内完成。

(三)付款方式:

1.中选人全部完工经采购方验收合格,采购人在完成内控流程结算后,中选人需在收到采购人结算审核结果30日内予以确认,若不予确认或未能确认又不能提供合理佐证资料的,视为认可采购人结算审核结果,在中选人以现金、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提交结算审核金额3%的质量保证担保之后,采购人支付全部结算价款。缺陷责任期为1年,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现金缴纳的质保金据实无息退还、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失效,缺陷责任期的起算点为验收合格之日。

2.中选人在申请付款前向采购人提交付款申请及相关附件资料。

3.在采购人支付结算款前,中选人需按要求足额开具正规、合法且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按供应商所开发票票面税率据实结算税款。

(五)询价保证金:无。

(六)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签前成交中选人需缴纳合同不含税总价款 5 %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照“取整就低”原则取整至百位,如19999.99元取整为19900元),缴纳形式为现金/保函(保函中必须有表明开立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招标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材料供应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无任何违约情形,(以现金形式缴纳的)于次月一次性无息退还。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报名、报价表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报价表的时间: 2023 年 8 月 16 日  9:00 时至    2023年 8 月 18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邮报名资料的方式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4.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5.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表将被拒绝。

五、报价表接收时间:2023 年 8月 21 日 9:00  -  9:30 (北京时间);递交报价表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2023年 8 月 21 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

六、提交报价表方式和地点:

1.提交报价表方式: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  。             

2.提交报价表的地点: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 。报价表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表不予接收。 

3.提交报价表所需资料:(1)经密封的报价表;(2)手持件,手持件组成: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授权书(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④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⑤资质证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复印件;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一)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表进行拆封、唱价。

(二)中选原则:报价最低者中选。

(三)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有权按成交候选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报价表中供应商填报的单价与下浮后不含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五)若报价出现并列情况时,由采购人现场组织随机抽选决定中选人。

(六)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一)若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公告询价采购活动失败;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ggzy.guang-an.gov.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t.com)、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47520795 (微信同号)

邮箱:4171660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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