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人),拟对 广安市主城区城南片区市政维修成品座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广安市主城区城南片区市政维修成品座椅。
(二)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资金 。
(三)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65985元。
(四)供货期限: 20 个日历天。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台)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图片 | 备注 |
1 | 成品座椅 | 规格尺寸:65mm×82mm×1500mm,镀锌钢管,登脚5mm厚钢板,凳面直径19mm,壁厚1.2mm | 套 | 83 | 795 | 65985 |
| 含运费 |
(二)供货期限:从签定合同之日起算20个日历天内完成。
(三)付款方式:
1.本工程有/无预付款: 无;
2.工程款拨付方式:
2.1结算款:本项目一次性供货,所有材料到场并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以现金、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提交结算价款金额3%的质量保证担保之后,采购人于次月一次性支付全部结算价款。质保期为一年,待质保期满后现金缴纳的质保金据实无息退还、保函或保险合同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失效,质保期的起算点为本合同所有内容验收合格之日。
2.2所有材料收货及验收至少需要采购人2人及以上签字后方能作为结算及付款依据。
2.3在采购人每次支付货款前,成交供应商需按要求足额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所开发票票面价税合计进行支付。
(四)询价保证金:无。
(五)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不含税合同金额的 5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照“取整就低”原则取整至百位,如19999.99元取整为19900元)。
2.履约担保形式:现金、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2)以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全额提交。采用该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原件。
(3)以现金或者支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组合提交。采用现金或者支票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成交供应商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形式的履约担保必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合同原件。三、供应商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有效经营期内。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报名、报价表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及获取报价表的时间: 2023 年 8 月 15 日 9:00 时至 2023年 8 月 17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邮报名资料的方式报名。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4.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注:参与询价资格不能转让,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其报价表将被拒绝。
五、报价表接收时间:2023 年 8 月 18 日 9:30 - 10:00 (北京时间);递交报价表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2023年 8 月 18 日上午 10:00 (北京时间)。
六、提交报价表方式和地点:
1.提交报价表方式: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 。
2.提交报价表的地点: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广安市广安区宏志大道773号) 。报价表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报价表不予接收。
3.提交报价表所需资料:(1)经密封的报价表;(2)手持件,手持件组成:①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供应商营业执照上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委托授权书(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④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出资人报名提交);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活动流程及成交规则
(一)采购人组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表进行拆封、唱价。
(二)中选原则:符合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三)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未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存在其他丧失中选资格的情况时,采购人有权按成交候选顺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报价表中供应商填报的下浮比例与下浮后不含税总价不一致时,以下浮比例为准进行修正,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五)若报价出现并列情况时,由采购人现场组织随机抽选决定中选人。
(六)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其所缴纳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询价失败
本次询价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失败:
(一)若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次公告询价采购活动失败;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报价上限,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采购有效期为询价时间结束后60天。
(二)意向供应商报名成功,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人监督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十、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采购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ggzy.guang-an.gov.cn)、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gafzjt.com)、四川建设网(www.sccin.com.cn/)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安发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谈女士
联系电话:13699655738(微信同号)
邮箱:23007981@qq.com
2023 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