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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山碎石采购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浏览: 发布日期:2023/7/7 10:37:48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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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山碎石采购项目公开征集公告

 

为确保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顺利推进,因生产需要,拟对山碎石进行公开征集,诚邀符合要求意向申请人参与本项目供应,特此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

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山碎石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根据采购人实际生产需求情况,保质保量供应山碎石(5-16mm)、山碎石(16-25mm、山碎石(16-25mm)(广联华),确保采购人生产顺利进行,采购总量约2.5万吨,采购总金额约190万元。

征集单价

山碎石(5-16mm)70元/吨、山碎石(16-25mm)80元/吨、山碎石(16-25mm)75元/吨(广联华)(均为含税到场价,包含材料、税费、运输、装卸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运输至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征集期限

暂定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1031日止

供货地点

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址。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10000元。

其他要求

见附件。

二、资格要求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二)近三年内未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和被有关部门处罚且未在投标禁入期,现任法定代表人近10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公开征集方式

(一)意向申请人自行在本公告下方下载《资格审核文件》,并按要求填写后至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广安市奎阁工业园)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采购合同;

(二)供应期间根据采购人生产需要,由采购人通知意向申请人自愿供应材料,且所供材料必须符合采购人质量技术内控要求(见附件《质量技术内控参数表》)。

(三)供应期内,若遇砂石市场发生变化,采购人则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调整收购单价,具体收购金额以采购人最近一期网上发布公开征集公告征集单价为准。

(四)供应期内,采购人不定期抽查意向申请人征信记录,一旦发现意向申请人征信异常,采购人将取消其供应资格。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开征集公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广安)“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址:广安市奎阁工业园

联系人:先生      话:0826-8987981

 

附件:1.《质量技术内控参数表》

2.《资格审核文件》

3.《公开征集资格审核表》

4.《山碎石采购合同》

 

 

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附件1:

质量技术内控参数表

产品名称

山碎石

产地

不限

参数标准

符合GB/T14685-2011相关规定及以下内控指标

指标

参数

颗粒级配

符合GB/T14685-2011相关规定

含泥量(按质量计)/%

≤1.2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2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按质量计)/%

10%

压碎指标/%

12%

表观密度/kg/m³

2600

孔隙率/%

45

型号规格

5mm-16mm;16mm-25mm

 


附件2:

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山碎石采购项目公开征集

 

 

 

资格审核文件

 

 

 

 

 

 

 

    人:                             (盖章)

     人:                              

   话:                              

 

 

       


一、

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根据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山碎石采购项目公开征集文件规定,我方自愿参与,承诺如下:

1.我方完全接受公开征集文件及合同条款,并已完全知晓相关违约责任、安全责任和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规定,并自愿接受

    2.我方承诺中选后不转包、分包。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以任何理由向你方申请合同以外的补偿。

4.经我方认真核查,近三年内未出现过质量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和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和被有关部门处罚且未在投标禁入期,且承诺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近10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5.我方对所递交的资格审核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6.若我方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资格,被你方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赔偿你方一切损失,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等。

7.我方承诺所供货物符合质量技术内控要求,若不符合要求,将视为无能力履行其供应义务,同意按要求支付违约金。

9.我方承诺供货结算后开具符合要求的砂石原材料增值税普通发票。

 

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称:                                                  质:                        

         址:                     

   间:                    

   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供应商(盖章):                        

 

                

 

 

 注:法定代表人适用,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山碎石采购项目公开征集资格审核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注:委托代理人适用,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三、其他证明文件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申请人单位鲜章;

2、信誉证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打印企业信誉证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址:http://www.ccgp.gov.cn/cr/list)打印失信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打印执行信息记录;以上证明均需加盖申请人单位鲜章。


附件3

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山碎石采购项目

公开征集资格审核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承诺函

详见

资格审核文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详见

资格审核文件


3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详见

资格审核文件


4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誉证明)

详见

资格审核文件


5

中国政府采购网(信誉证明)

详见

资格审核文件


6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誉证明)

详见

资格审核文件


资格审查是否通过


 

资格审查人员签字:                                  监督人员:                

 

          

注:评审因素通过的打√”,未通过的打“×


附件4:

山碎石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单位):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公正的原则,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等,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现就乙方向甲方供应山碎石事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货物名称、合同单价及数量  

原料名称

规格型号

供应数量

含税单价

备注

山碎石

16-25mm

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80/

外地

山碎石

16-25mm

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75/

广联华

山碎石

5-16mm

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70/


备注:实际供货数量根据甲方通知为准,以甲方实际收货数量据实结算;合同单价为含税到场价,包含原材料、税金、利润、运费、装卸等完成本项目工作的一切费用;具体税率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实时调整;供货地点为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址,即广安市奎阁工业园。为明确区分广联华及外地碎石材料,故运输车辆所供山碎石(16-25mm)需提供出厂相关证明,所供广联华山碎石(16-25mm)材料需提供广联华出厂磅单,所供外地山碎石(16-25mm)材料需提供石场出厂磅单或高速路过路费相关证明

二、砂石质量技术验收进场内控要求

产品名称

山碎石

产地

不限

参数标准

符合GB/T14685-2011相关规定及以下内控指标

指标

参数

颗粒级配

符合GB/T14685-2011相关规定

含泥量(按质量计)/%

≤1.2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2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按质量计)/%

10%

压碎指标/%

12%

表观密度/kg/m³

2600

孔隙率/%

45

山碎石型号规格

5mm-16mm16mm-25mm

三、合同履行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

(一)合同履行时间:暂定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1031日止。

(二)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广安市奎阁工业园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厂址)。

(三)验收方式:货物送达供货地点后,严格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进行验收。

四、合同计量及结算方式

(一)计量方式:乙方所供货物应提供供货单并加盖公司鲜章,货物送到供货地点后须过磅,供货数量以甲方过磅数据为准,乙方司机在甲方过磅单上签字确认实际供货数量,并作为双方的结算数量。

(二)结算方式:乙方依据甲方过磅单上的供货数量据实结算,结算周期为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双方于每月26日后对上月账单进行核算,核算无误后乙方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对账单等结算资料,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结算资料后,于下月15日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账户。

五、调价原则

合同期间内,若遇砂石市场发生变化,甲方则根据市场实际情况调整收购单价,具体收购单价以甲方最近一期网上发布公开征集公告的征集单价为准。

六、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二)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限内,履约担保一直有效。

(三)履约保证金退还:合同履行期满后,乙方供货完成且无任何质量、安全、环保等违约责任问题,由甲方于30日内无息退还至乙方账户。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要求乙方保质保量供应货物。

2.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质量技术验收进场内控要求的货物。

3.乙方送货到场后,甲方负责协调卸货区域,保证场地内道路畅通。

4.甲方应按合同结算方式支付货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保质、保量供应货物。

2.乙方所供货物必须符合质量技术验收进场内控要求。

3.甲方如未能按约定支付货款,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能单方面停止供货。

4.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确保货物及人身安全。

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合同期限内,如遇水灾、风灾、旱灾、地震、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根据甲方通知进行货物供应,甲方提前12小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积极备货并按时保质保量供应货物;若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供货,视为供货违约,影响甲方工程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有权每次扣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不等(可优先从履约保证金或货款中予以扣除),累计3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甲方未通知乙方供货,或乙方不按甲方要求供货,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所供货物。

(二)乙方采用汽车运输方式运至供货地点,按照甲方要求装卸货,并负责承担运输、装卸等相关费用,乙方未按指示位置卸货,造成货物灭失、毁损的,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三)供货期间的运输安全、环保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发生安全、环保、交通事故等,给双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四)甲方严格按照质量技术验收进场内控要求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收此批货物,乙方应自费将不合格材料清理出场;若因乙方所供货物引发的一切质量问题,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同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人民币10000元至50000元不等的质量违约金(可优先从货款中予以扣除),且有权解除合同。

(五)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还应暂扣乙方货款,甲方于6个自然月后陆续支付货款至乙方账户。

(六)乙方应保证所供材料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十、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严格遵守,若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终止,违约方应赔偿另一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名称、负责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甲方时,甲方按发出文书工商备案登记所在住所向乙方发送的所有文书(包括法律文书),视同送达。

(四)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址:广安市奎阁工业园

联系电话:0826-886266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安分行营业部

 号:2316 5521 0920 1049 163

纳税识别码:91511600567630265W

 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号:

纳税识别码:

 

 

 


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之规定,明确相关方安全管理责任与权利,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本着实事求是、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

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环保、劳动保护、职业卫生、文明稳定等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甲方的安全责任与权利

1.甲方应当查验乙方的相关资质证书并要求提供复印件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其为工作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同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备案;

3.甲方有权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及有效期进行审核并备案;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区域、工作内容进行安全监督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甲方有权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责令乙方进行整改。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有随时危及人身安全情况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

5.对乙方的违章操作行为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行为,甲方有权依据甲方制定的《安全文明、环保、质量奖惩管理制度(试行)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甲方应将乙方人员纳入公司统一管理,日常安全环保会议、培训、检查、演练等应当将乙方相关人员纳入其中,并留存相关资料;

7.甲方应当组织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告知乙方必须遵守的甲方各种规章制度、工作中存在的危险源、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应采取的防范措施等应注意的事项。

、乙方的安全责任与权利

1.乙方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具备所承包业务的有效资质。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相关资质证照原件、复印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原件核查后返回乙方,复印件留存甲方备案

2.乙方负责人是外包(外租)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本协议内的外包(外租)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乙方用工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地方的有关规定,与所雇佣员工签订劳动协议并在甲方备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必须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自行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并将安全管理体系人员报甲方安部备案

5.乙方在实施本项目整个工作过程必须服从甲方安全监督管理,遵守甲方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作业人员提供入教育培训或安全交底,经甲方安全教育培训或交底后乙方还必须组织进行内部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具备相应工作能力后方可安排上岗,建立完整的教育培训档案

7.乙方必须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安排职业健康体检等并将相关资料交甲方备案;

8.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用工,严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职业禁忌、患有妨碍工作病症的人员。严禁使用患有传染病、精神病的人员。严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员

9.乙方必须为相关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并将保单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

10.乙方在作业过程中涉及特殊作业时,应按照特殊作业管理规定办理作业审批手续,严格按照特殊作业相关管理执行;

11.乙方应购置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并进行相关处理;

12.合作期间乙方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组织员工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13.乙方要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工作,自觉接受甲方安全、环保监督和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甲方检查后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应按要求无条件整改达标;

14.在工作过程中,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15.乙方应确保员工在开展各种作业前,接受与工作有关的安全培训,确保其知道并掌握与作业有关的潜在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方案。作业前,应确保员工了解并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作业规程;

16.乙方应采取措施,控制或处理作业过程产生的粉尘,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7.乙方应按照相关要求对进场设备安装GPS系统,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18.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乙方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同时必须明确事故的责任主体为乙方,不得将经济损失和矛盾转移到甲方,不得隐瞒事故不报

19.在合作期间,因乙方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安全规定,导致发生安全、环保、职业健康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0.河道砂石禁采期间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船只停靠在规定停泊区,并严格落实一船一缆(钢丝缆)规定,指定专人值班值守,杜绝跑船事故发生;

21.乙方需要在码头维修保养船只及相关设施设备的,除按要求报备属地行业主管部门以外,还应主动向甲方报备并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必须保证相关作业人员持有合法合规的有效证件,并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要求作业,现场配有相关管理人员协调作业;

22.禁采期间乙方不归甲方管理,所发生的安全、环保等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违约责任约定

1.违反本《安全管理协议》中的条款,对方(协议的相对方)有权对违约方进行经济考核500.00~10000.00/(项/次)

2.对由于违反本协议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对方(协议的相对方)有权对违约方进行经济考核10000.00/(最高限不超过合同额的50%);

3.违反本《安全管理协议》中条款的经济考核,将在合同价款的结算中或以现金缴纳方式予以落实据实出具收款收据

4.凡是因违反本《安全管理协议》规定导致事故的,一切后果(含经济损失赔偿、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

 其他事项

(一)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协议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本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              签订时间:年    

廉政合同

 

为做好 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的廉政建设,保证项目高效优质推进,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相关管理和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 《山碎石采购合同》 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3) 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不得要求、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为履行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

第三条 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合同约定,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政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予以赔偿和承担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广安发展集团系统市场的处罚,且甲方有权建议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 砂石 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甲方有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履行完2年。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 《山碎石采购合同》 的附件,与 《山碎石采购合同》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广安金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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